Tuesday, May 10, 2005

当王子恋上灰姑娘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座遥远的大森林里,有一个古老的王国.那里的王子漂流四海,只为寻找一双只在梦里见过的眼睛.后来再一次舞会上,他遇见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可是当零点的钟声敲响,女孩子急忙挤进已经快变回南瓜的马车逃走,只留下一只水晶鞋.最终王子用这只鞋找到了自己的真爱.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活了许多年.”
这是每个孩子小时候都耳熟能详的故事套路.今天我想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故事.故事的结局似乎不那么美好.
故事里的人没有王子和灰姑娘的封号.他们只不过是大连两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学生.男生叫Fred, 是我高中同班的死党; 女生叫Michelle, 是小他两年的初中女孩子.Fred和Michelle都不是那种容貌很出众的人.但是他们依然为对方疯狂.
“小榛树,你摇一摇,晃一晃,给我把金丝银线编织的衣服抛下来。”小鸟丢给她一件用金丝银线编织的衣裳和一双用丝线银线织成的舞鞋。灰姑娘赶紧穿上它们去出席晚会。由于她穿上金制的衣裳十分漂亮,所以她的后母和两个妹妹都没认出她来,还以为是别的国家的一位公主。她们压根没有料到这就是灰姑娘,还以为她正在家里守着一堆垃圾,从灶灰里向外捡扁豆呢。王子走过来,握住她的手,和她跳起舞来。他不想再去邀请其他女宾了,一直拉住灰姑娘的手。要是别的男子来邀请灰姑娘,王子就会说:“她是我的舞伴。”
Fred经常和我讲认识Michelle的经历.两个人在中山广场擦肩而过,停止,转身,长时间的凝视,然后互相换了电话号码.Fred说那一年他16岁,初三了.
我一直不相信这种电影般的一见钟情,甚至怀疑它的真实存在.所以每次Fred说起,我只是报以尽可能虚伪的微笑.
Fred和Michelle都不是那种容貌很出众的人.但是他们依然为对方疯狂.不管Fred和Michelle是如何认识,至少他们对青涩初恋的尝试还是很甜蜜的.中学时代的老师和家长把早恋看作洪水猛兽.所以他们所能做的,也只是在学校的柿子树下拉拉手,一起看看书.那时候同年级的九班出了一本文集,题首语是:“多年以后,当我们已经淡忘了分数,只有柿子树下的青葱岁月还铭记在心”.
我好象一直都很八卦,经常问Fred有没有什么新的发展.Fred经常被我问到脸红,然后就用香蕉皮没头没脸的打我.
和他们一起去看公主日记,很有种高瓦数电灯泡的感觉.回来的路上,我说你们接个吻吧,让我看看Michelle的腿会不会和Mia一样翘起来.后来的事情记不清楚了,只是腿上莫名其妙的青了一块,头也有点晕.也许是被他们打了.
我一直很佩服Fred的勇气和个性.语文课时讲鲁迅的纪念刘合珍君.语文老师讲的唾沫星子乱飞,底下的同学却睡的正香.Fred冷笑一声说这个老不死的怎么文章写的激昂有力,一到关键时候就跑了.然后举手说老师我想到一个鲁迅的长处.然后站起来说他跑的那么快,早知道就让他参加奥运会马拉松了,说不来还能得个金牌之类.说完就手一背出了教师,剩下我们和老师一起目瞪口呆.后来班主任特意开班会处理此事,却忍不住也说了实话.她说她上中学的时候,也是在心里把鲁迅咒的来生不得好死.我们一起笑了好长时间,从此以后语文老师一见到Fred就瞳孔放大.
“小榛树,你摇一摇,晃一晃,给我把金丝银线编织的衣裳丢下来。”小鸟抛给她一件比昨晚那件还漂亮的衣裳。她便穿上这件衣裳去出席晚会,人人都对她的美丽赞叹不已。王子一直在等她,看到她进来,立刻上前拉住她的手,和她跳起舞来,不再邀请别的女孩了。要是有其他人来邀请灰姑娘,王子就会说:“她是我的舞伴。”晚上,灰姑娘回家时,王子跟在她后面,想知道她住在哪一座房子里。可是灰姑娘又从他的眼皮底下逃走了
有点跑题,接着讲这对王子灰姑娘的故事.Fred和Michelle每周六都会去百年城的麦当劳吃午饭,经常就拉着我.我也很是愿意,因为两个人经常一卿卿我我就是半个小时,我可以趁机消灭他们所有的麦辣鸡翅.不过有时候还有点嫉妒,发誓自己也找个漂亮女生,可后来还是发现麦辣鸡翅的魅力比较大.
很快就过了几个月,Michelle说她也要考到我们高中来,这样她就可以监视Fred是不是背着她和美女说话了.
劳动节到了,学校组织我们去北京。Fred一直磨着Michelle,要她也去北京,这样就可以一起玩了,可是Michelle的父母不同意。Fred很伤心,Michelle看见他,也很伤心。5月2日,Fred给Michelle打了一个电话,Michelle兴奋的说她的爸爸妈妈也要带她去北京旅游,坐火车去,坐飞机回大连。可惜我们当天晚上就要返回大连,Fred和Michelle只好回大连再见了。
“转身瞧一瞧,转身瞧一瞧,金舞鞋中没流血,金鞋大小正合适,王子带着真正的新娘回宫去。”唱毕,它们飞下来,落在灰姑娘的肩上,一只在左,一只在右,再也不肯离去。王子和灰姑娘举行结婚典礼时,灰姑娘的两个妹妹也来了。她们巴结她,想从她那里捞点好处。新婚夫妇来到教堂,那两个女孩一个站在左边,一个站在右边,鸽子分别啄了她们的一只眼睛。由于她们阴险毒辣,所以落得个一辈子做独眼龙的下场。
Fred再也没有见到他的灰姑娘。她和其他人一起,永远留在大连的海水里了。那天是5月7日。
从此以后,Fred再也没有谈起过Michelle。后来,王子有了新的灰姑娘。
我曾经想问Fred,他是不是会想起Michelle,但是最终也没有这种勇气和心情。王子在失去一个灰姑娘之后,也许就会选择另一个灰姑娘,白姑娘,或者黑姑娘。
我出国之前,约Fred在滨海路上散步。吃我们最喜欢的可爱多。我终于问了Fred,他是不是想念Michelle。Fred笑了,说想念又怎么样,她也回不来了。说完,Fred把手里的可爱多扔进了海里,他说Michelle也喜欢吃这个。
Michelle小小的身体一直没有被找到。如果是在童话里,她的身体就会被人鱼保存的很好,然后几十年后,王子会给你生命中的第一个吻,让她苏醒。所以我想Michelle不会再醒过来了。
这就是我身边的王子和灰姑娘。现在王子在上海学习物流管理,灰姑娘还静静的躺在海里,等着她的王子。
童话里说,“她就那么静静的躺着。人鱼环绕在周围。就这样过了一万年,一位年轻英俊的王子给了她前额一个温暖的吻。于是她有了呼吸,浑身都是金色的光芒。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有很多孩子,活了很久……”

Saturday, May 07, 2005

我的前世是谁埋的

书生拿着书在打瞌睡。   
欣赏他的人说,你瞧,他多用功,睡着了还拿着书。   
不欣赏他的人说,你瞧,他多懒惰,一拿着书就睡着了。   
看的人不同了,书生就不是那个书生了。   
你爱他的时候,他的缺点都是优点,你不爱他了,他的优点也成了缺点。   
看的眼光不同了,他就不是他了。   
和一个人牵手的时候,就以为会是一生一世的相守。等到隔着太长的一段心路望回来,才惊讶的发现,虽然彼此都那么熟稔的活在彼此的身边,却连相互述说的欲望都已经没有。是的,冷眼旁观着,彼此都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河川。而河川,永远都只会觉得是对方这座桥在走。   
有一则佛教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 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 一病不起。这时, 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 看一眼,摇摇头, 走了。又路过一人, 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 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 挖个坑, 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 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 她今生和你相恋, 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 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 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   
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金岳霖找到了林徽音。他用一生的孤独来回报林这位前世埋了他的人。   
徐志摩找到了谁?“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他在追求陆小曼时说的话。他轻轻的从林徽音的身边走了,正如他轻轻的来,他轻轻的挥手,没有带走林身边的一朵云彩。为了满足陆奢靡的生活,他频繁的往来于南北授课,在碧蓝的天空中,他把他34岁的生命回报给了前世埋他的陆小曼。   
人们从奈何桥上匆匆走过。   
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口渴的人心急的喝了。于是,那个前世埋他们的人,在他们头脑中渐渐模糊了。他们开始惊惶的四处张望,妄图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今生的爱人。“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你携起他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前世埋你的人,就是你身边与你相濡以沫的爱人啊。       
欣赏那个打瞌睡的书生吧。他真的很用功,你瞧,他睡着了还拿着书呢。   
月光下的大海,泛着粼粼的波。   
朋友说,无期,和你的爱人去看看月光下的大海吧,在大海的最深处,也许就藏着你前生的记忆呢。   
我在屏幕前轻轻的笑了。三生石上的旧精魂,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么?与前世埋过我的爱人,携手在银色的沙滩,那该是今生最完美的一种幸福了吧。   
我从奈何桥上走过。   
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不,不不,我不喝,我宁愿在忘川河边忍受水淹火炙的磨折,我也一定要记得,前世,是谁埋的我...

Friday, April 01, 2005

静止在运动着。
隔壁传来叫做MAZZY STAR冷冷剖析灵魂的声音,开始让我鄙弃我现在所能接受到的一切流行。那种发自内心的冰冷如露水滑过钢丝其实并不圆滑的表面的声音在寂静无声中,缓缓滴入黑夜,冷静的荡开在我心中。白天入睡前,我头昏沉不知目的。黑夜清醒后,却茫然后悔睁开。
我终日蜷缩着,我在生活着,可我没在活着。周围的人类也都是在生活着。我懒洋洋的眯着双眼保持与人类的距离尽管我早已经是被人类驯化的动物,想能轻盈的身体跳过各个围墙,鼻子总总都被隔壁的鱼香所引诱,转达到大脑,再反作用于我的嘴。我蜷缩着,我越来越痛恨祖先没有把自己养成一年睡两次,一次睡半年的习惯。
莹绿色的眼睛是美丽,无须怀疑,尤其在夜中。可能我的眼睛是月亮,无法在白昼中发出灿烂的光芒?
我习惯在夜晚散步,那寂寞的气氛与我很象。只是这个世界越来越不寂寞。最起码表面不寂寞。当我在黑夜中凝视着这个世界的时候,莹绿色的眼睛是暗淡的,我不习惯这个认为世界的制造出用来摆脱自我内心对黑夜恐惧的灯光,尤其是有性暗示的霓虹灯,我同样不习惯活动的生物在五色光下扭动四肢晃动躯体发泄寂寞的影子,我甚至看到两个接吻人的影子在缓慢拉长中做着脱衣服的动作。我无话,懒得发出被人们所鄙弃却象极了他们叫床声音的我的喘息。冥冥中感觉这一刻仿佛是暗夜的大地合着彩绘的星空在作爱。那电流穿过导体产生灯光过程中发出的嘶嘶声,活物们扭动身躯肉体的撞击声,安静而又热烈的传达着夜晚下我们的世界所获得的快感。
我转过一个小巷又一个小巷,在每一个不同的夜里感受着相同的东西。
或许,在黑夜中,只能存在,唯一能存在的就只是这种东西。
我习惯着用眼睛去看,却越来越懒得用脑去想,因为这是活着过程中最消磨时间的事情。当我遇见流落街头濒临死亡的同类我不会难过,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今天晚上是他,明天晚上就会是我,谁知道?活着是在时间的作用下经历一切开心痛苦幸福无奈的麻醉剂下无知觉的走向死亡。或许真的一切都是虚假的,一切都是所谓的意识给我们的假象。活物好象生活在大棺材角落中的苍蝇卵,在看似温暖的迂腐条件下萌发着生长着,不断的对生存的棺材进行肮脏生物自身所带美学知道下的美化。我跳跃着,潜伏着,一切动作就好象是所谓的岩壁画那样在一瞬被分桢静止,时间会慢慢的把一切都风化,最后连棺材也不剩下。这是每当我看到那街头巷尾的一个个穿着很少的大广告牌的联想,重复的,无意义的联想。
当我环绕环境一周感受到一样的世界之后,我绿色的眼睛却慢慢的向下合拢,准备迎接再次睁开的一刻,尽管这对任何活物来说都是未知的。
我跳过了一面墙,准备回窝睡觉。这是活着的需要,高于一切的需要。
就在这时,一滴露水掉进了楼上广告牌的灯管中,撕拉一声尖叫,霓虹灯随之熄灭。天空在慢慢变灰。
我冷不妨被这突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当我缓过神继续幽雅失落的往回走的时候才突然想到,哦,原来,那只是预示着大地和天空作爱的高潮。

Wednesday, March 30, 2005

一切不过如此

水儿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已经晚上9点。
这不是一个合适的时间。通常我会拒绝。冬季的蒙特利尔,总是入睡太早。
但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和水儿见面。我们相识很久,视频无数。彼此安慰,却又冷暖自知。并不是那些在网络上利用虚拟的空间玩弄感情的人。
第一次看见屏幕那端的水儿的时候。他刚刚和男友分手。神情困顿,眼神敏感,却没有丝毫悲伤。我知道他是我的同类。我们有强盛而盲目的欲望。有若干所得,亦一无所获。营营役役地生活,走在既定的路线上,并且不能停息。以自我为中心,懂得自我保护,最关心的人是自己。在受伤后很少反击,只会放弃。缺乏安全感。害怕孤独,但又注定了孤独。
我们轻易地成为朋友,简简单单,一点也不难。好像走了很累的一段路,看到有舒服干净的椅子在,就顺势坐了下来。
他在McGill门口等我。穿过大半个城市赶到的时候,已近10点。商场正在关门,水儿在台阶上冻得发抖。
他说,我们去旅店。那一刻,柔柔地灯光正洒在他的脸上。看得清楚细而柔软的小绒毛。他的脸像绽放的花朵,微笑的时候眼睛和唇角有甜美的轮廓。穿一件薄薄地棉大衣。因为寒冷,总是习惯性地耸起肩膀做萧瑟的样子。年轻的面容散发出淡淡地清香味道。
找了几家旅店。一路上,我们的话很少。清冷的月光照耀两颗孤寂的心。
半夜,我进浴室洗澡。水儿坐在床上,一边吃刚刚从便利商店买回来的零食,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电视。
你文章里那个叫定的男人是谁。他突然问。
经常和你提起的那个人。
你似乎还很爱他。
不。我想我爱的不是他,而是有他的那些日子。

水儿拒绝洗澡,吃完东西草草收拾一下,便嚷嚷着关灯。
黑暗中,我点燃一根烟。爬在窗台上看弥漫的夜色。
身后,水儿已褪去所有的衣服。

那一个晚上,我们睡在一起。我把水儿拥抱在怀里。我们没有做爱。没有欲望,便不想伪装。我们是亲切的,安静的,平淡的。好像认识多年,只是失散以后又再相遇的亲人。
轻易地就入睡了。也许是想着明天还要上班,中途醒过来一次。看了看时间,凌晨三点。周围万籁俱寂,只有水儿的呼吸声清晰可闻。再次安心地闭上眼睛,继续睡。
心里充满了幸福。那种感觉似乎就应该是幸福。让我的心这样酸楚地疼痛着,不忍睁开眼睛。不愿意醒过来。可是又隐含着恐惧。是的。我害怕天亮。我害怕失去他。
醒来的时候已经早上7点。闹铃还没有响。我穿好衣服,走到床前。

水儿被我吵醒,正睡眼朦胧地看着我。

我说。我走了。
他说。好。

周六,公共汽车的间隔很长。我站在风中,一种冰冷的寒意无法控制地爬出来。我觉得胸口的心脏仿佛停止了跳动。血液的颜色开始变成暗蓝。
我知道,在我的心里,其实是有爱情的。一直都有。我想。它不是性欲,不是诺言,不是怜悯。它是一种气味。引导着我盲目前行却无从触摸。只是这城市是一个巨大的容器,任何人任何气味掉在里面都会不见。它的黑暗无从测量和计算。荒芜至极。
我感到绝望。生命里有些事情总是难以如愿。很多事情不是想怎样就怎样。我们都无能为力。就像我看着水儿的眼睛。看到的只是疲惫。
那夜,我们相互拥抱,以为能忘却世界的荒芜。然后天亮了。我穿好衣服走了。而他依然沉睡。一切不过如此。
一切不过如此。

平淡生活--城市的那头

窗外又在淅沥地下着小雨,我喜欢在下雨的天气里窝在家里看影碟、看书或者睡觉,而不是象现在这个样子,坐在学校的一间电脑室里,面对着电脑,尽管今天下午我比较清闲,可是我还是假装学习一样打着现在这篇文字。  
早上在公车上看报纸,和同学说,现在旅游又便宜了,是的,我又开始想要出去走走了,虽然我常常在到达某个城市后会一直躲在酒店里,可是我还是幻想能够经常走出去,走出这个城市。   于是,望着窗外的雨,既然这个午后我必须坐在我的座位上,那么我想或许奢望可以让我好过一点,于是我又开始渴望能有下一次出走的机会.
我喜欢胡思乱想,虽然我极力克制,可是朋友们还是这样说我。我常常想,城市的那头是什么呢?每一次我都走到半途又返回,我想我还是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就象我深深埋葬自己的秘密。   想起看《东邪西毒》,里面也有一个人在他年轻的时候想知道沙漠的尽头是什么。  
我是寂寞的,真的,以前我没有这样认为,我甚至以为一个人的日子很精彩,可是这几天我根本无法入睡,我常常幻想有个爱我的我爱的人就在我的身边,这样我在宽大的双人床上翻身的时候可以不经意地碰到他的身体,或许是结实的背,这样或许我可以安心地沉睡。  
可惜没有,于是我放了一个松软的枕头在被子里,这样或许才可以感觉被子不是那么大。   我想逃了,可是我发现成熟有的时候真的很可悲,其实我很希望可以放纵一下子。  
我一直不敢说出我心中的秘密,哪怕在网络里,所以我经常写了很多的字,然后再删掉,然后再写、再删掉、再写,写字可以让我放松自己,在写的过程中我是痛苦而快乐的,这样我以为自己倾诉了许多,虽然没有人听,没有人安慰。  
因为我只有自己。  
昨天晚上,朋友请吃晚饭,席间,朋友不无慨叹地说:你应该改变一下自己,别要求太多了。   我抬头望了一眼,没有说话。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但是的确很难办到,因为爱情已经成为一种幻想,谁让我希望自己可以得到一份爱的感觉呢。  
六年,然而对于这座城市,我却越来越陌生,是它发展得太快,亦或者是我已经开始衰老。   朋友讥笑地看着我:20岁就说老了,那我们这些30多岁的人可怎么办?  
我不服:我脸上一笑都是皱纹了。  
朋友反驳:那是你瘦的原因。  
对,我很瘦。  
不单单瘦,而且身体的体温总是偏低,这不,蒙特利尔的天气还不是很冷,可是我的手脚却已经开始冰凉,我已经习惯周围的人戏昵地叫我冷血。  
其实,小时候我就听老人说:手脚冷的人没有人疼爱。  
忽然笑了,喝了一口酒,对朋友说:昨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哭了一下,眼睛不舒服,点了眼药水也不好用,正好电视挺感人的,我就哭了。  
朋友乐了,一口酒差点喷到我脸上:你也会感情丰富啊,我以为你很冷静得过头呢。  
我没吱声,只是忽然觉得我应该回家,虽然没有一盏灯是为我而明。  
城市的夜晚灯火辉煌,24路公车载着我穿过大半个城市,熙攘的人群,陌生的表情,我不愿意再看。  
只穿着紧身的内裤,站在镜子前,微笑,再微笑,一撇嘴,无人欣赏的落寞。  
钻到被子里,有点冷,电视又在不知疲倦地诉说着真真假假的悲欢离合。  
我抱着枕头一个人睡。  
窗外的雨好象更小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或者会更大,谁知道呢,我们已经弱小到连自己都掌控不了的地步了。  
我要开始工作了。  
其实很久前我就知道了,沙漠的尽头还是沙漠,城市那头不过是另一个城市的这头,空虚就是空虚,寂寞还是寂寞。

Sunday, March 27, 2005

原来我们都寂寞

10岁那年,我曾吸过一根烟,原因?简单,我要点爆竹,可烟快熄了。   
一个10岁的小孩,根本不懂得抽烟,但学着大人的样,吸了,因为不知道怎样吐出来,就吞了进去,呛得满脸通红,当时我以为我会和它无缘!   
从小我就喜欢干净,睡觉之前总要把牙齿刷干净,很注重清洁的气味。总觉得抽烟会使人会变脏。那么污浊的烟雾把它吸到身体里面去,简直要把肺变成毒气室一般。但是1999年,烟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有些人认为抽烟是一种酷的表现,好像一个男人如果不抽烟就不是男人,但其实这些都是一种幼稚的表现,我当初为什么抽烟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决不是因为抽烟会“酷”。   
我是那种非常收敛和隐晦的喜欢。就像有些人对感情的方式。但抽烟对我而言只是一种私人方式,只能把它留给自己或在某个瞬间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   
我记得自己依赖它的时刻。一个人干坐在夜色弥漫的街头,看着车来人往,看着风在空荡荡的大街上穿梭;或许凌晨时分在电脑面前头痛欲裂,却不知自己在干什么,白茫茫的屏幕像是一张嘲笑的脸……我知道这时我需要一支烟。   
又也许,是在失眠的深夜,想起某个人,想起这些年和他的点点滴滴,感觉自己呼吸缓慢……抽烟像一剂药,止住了所有的疼痛和迷惘的蔓延。   
很多年以后,开始相信,所谓爱情,都是因为寂寞。   
很多年以后,开始相信,有些事物或者有些人,仅仅是我们身边的过物。   他们长大了,分别了。   
时间长了,新鲜感过了,爱情也就不在了。   
失去了激荡的情感,就像黑色的海水退却。   
我们曾经深爱的人,在分手的那天,就已经在自己的世界上消失。   
我的一个朋友,手臂上有伤疤,是曾经用刀片在皮肤上,写下他爱过的一个女孩的名字。那三块丑陋的伤疤,要一辈子跟随着他。   
想当年我和他初初认识的时候,我也曾用刀片在手上割了他名字笔画的刀数,整整32刀,但那么多年过去了,可能他还不知道那是为他而做的!   
所以感情只是我们自己一个人的事情。和任何人无关。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   
伤口是别人给予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   
而更多的人已经没有伤口了。大家都只知道把自己保护好。谨慎地寻求付出和回报之间的平衡,希望别人死心塌地,坚持自己优游自在,希望别人爱自己多过自己爱别人……   
所以别指望付出就一定有回报!   
很多人过着没有节制的生活,根本毫无自控的生活,像苹果花一样,禁不起一再地注视,看着看着就落了。而在这些人中就出现了“昙花一现”式的爱情!   
活得很健康本能的人,值得尊重他们。因为有太多人,走不出他们自己的影子。   
那些表情轻松,皮肤光滑,眼神清澈明亮的人。那些穿着布鞋和肥大裤子,走过城市喧嚣人群的人。那些心走得比时间快,在开始就看到结局的人。那些是一直轻轻地在死亡阴影里呼吸的人。   而那些神情阴郁,皮肤粗糙。那些穿着短裤和拖鞋,走在乡村小道上的人。却是世界是最幸福的人!   
我们在街头,用手心护住打火机,互相埋下头点烟,火光照亮彼此平静的面容。那时我们也是幸福的人!   
那一瞬间,我们知道彼此在一起。世界能够给予的评判和断定,都在那里。文字,梦想,血液,疼痛,也都在那里。   
爱我们的人,侮辱我们的人。他们和我们一样无可逃脱。

Monday, February 21, 2005

莫名难过

今天送多伦多的朋友去车站,回家的时候,在地铁站台上看见一对男孩女孩.男孩有着据说是罗曼诺夫王朝贵族特征的灰色瞳仁,浅栗色的头发碎碎的从耳边滑下来,嘴角和下颌的线条好象理石一样柔润光洁.女孩阳光一般灿烂的长发一直拖在腰间,太阳镜下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和她的嘴角一样是弯弯的.两个人的手一直握在一起,男孩的另一手里牵着一只大狗.狗很温顺,只是静静的趴在那里.我不由的开始有一点嫉妒,接而幻想男孩女孩初次见面的情形.那男孩一定弹的一手好吉它,女孩说不来也有一副好嗓子.也许两个人经常在老港的草地上唱那些忧伤的魁省老歌,或者在某家酒吧里点一杯苦艾,聊上一个下午.想象女孩纯绿色的苦艾倒进喉咙,然后再轻轻吮吸一块方糖.姿势和眼神都一定万分娇媚.这时候男孩会不会从怀里拿出一枚戒指,要女孩嫁给他.男孩女孩结婚之后住在都市的一个小小的安静角落.以后也许会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周末的时候全家人会开车去郊外野餐,当然也少不了那只大狗.
正在幻想,地铁来了.男孩女孩犹豫了一下,那只大狗也站了起来.男孩握紧了女孩的手,那只狗开始一步一步慢慢的向地铁的门走去.男孩女孩各伸出一只手,边探索,边缓缓的移动.我所有美丽的幻想被摔成碎片.原来男孩女孩的眼睛都看不见了.
地铁上男孩女孩谁也没有说话,也许是在数自己需要乘坐的站数.
我只坐了一站就下了车,换了一节车厢.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这个故事没有结尾,我只是莫名的很难过.

Sunday, February 13, 2005

昨天包饺子了

很漂亮,也很好吃,很久都没这么高兴过了.
今天又和一个朋友公开了自己的取向. 觉的自己一直太累了.真想就大大方方的喜欢男生,可是总还有那么多顾虑.
昨天晚上倒头就睡,一直到今天下午.真想就这么颓废下去,喝兑苏打水的苦艾酒.
Is life alway this hard? Or just when you are a kid?
Always this hard.....